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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为什么应该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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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误诊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医疗费。包括因误诊产生的新增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如果结案后仍需治疗,可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而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陪护费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赔偿期限最长30年,但根据患者年龄有所调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其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根据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如果误诊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为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这些标准并非固定不变,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规定而定。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第2种观点: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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