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零久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车辆租赁合同(4篇)

车辆租赁合同(4篇)

来源:零久娱乐

车辆租赁合同

  租 车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车型:__ ,车牌号:__

  2、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 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 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8、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9、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0、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1、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2、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3、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4、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20__年__月__日

  还车: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电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租赁汽车 辆,车型号: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底盘号: 。

  二、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租赁汽车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甲乙双方商定由驾驶员 驾驶证号 专人驾驶租赁汽车。

  四、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期限。

  1. 租赁期内每辆车每天租金 元。每天可用 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 元。每超一小时加收 元。起租按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租金。包月车辆按每月30天计算,包月价为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可用 公里。超出30天的部分按日租算。超公里部分按所超公里数加收租金。

  2. 办理租赁、还车手续须在甲方营业期内。营业时间为每天8:00-20:00。

  3. 租金可以现金或者承兑汇票支付,使用承兑汇票需待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方可提车。

  4. 租金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先预付人民币 元,于还车之日结清。租赁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于每月 日(节假日顺延)结算支付一次。乙方应将租金按期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认可付款。

  5. 乙方租赁甲方的汽车,须付押金人民币 元(含违章押金人民币 元)。租赁期满无其他意外情况,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违章押金在还车两个月后,查询用车期间无违章时退还。

  6. 对租金、修理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支付的,逾期款除按5‰每日计算滞纳金外,乙方逾期支付任一期租金,甲方有权无条件地将租赁汽车先不经通知而收回,并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收回车辆过程而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车况说明: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保证租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并与乙方书面交接清楚。

  2、负责对租赁汽车进行正常维修及定期保养。车辆的间隔里程为5000公里,正、负不得超过200公里。

  3、负责对租赁汽车在扬州市区境内非人为路抛的急修,乙方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4、负责对租赁汽车的保险投保,险种包括:□强制险、□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及其他随车保卡载明的险种,包括 。

  5、协助乙方处理使用租赁汽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险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索赔手续。

  6、甲方跟据乙方需要可配备驾驶员一至两名。向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法定证件、公章及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伪造、失效或者冒用的,由乙方对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后果及法律责任负全部责任。

  2、乙方应认真了解、检查和掌握租赁汽车的各种性能及操作方法。凡因乙方使用、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汽车损坏及附件遗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各类机件故障及事故车修复,须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理,不得自行送外厂修理。归还车辆时,经检验因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换了非正宗零部件,车辆修理需重新进行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修理费用和重新修复的搁车损失费用。

  4、乙方使用租赁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管部门、当地保险机构和甲方报险,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特别通知的,应当按照甲方或者保险机构通知的要求处理。

  5、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必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次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将处理机关的处理结果及证明材料送交甲方,以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手续。因乙方原因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车辆发生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款赔付之前,修理费及处理事故、医疗等费用由乙方先支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由甲方领取赔偿金返还乙方,但乙方须按车辆修理费(与事故责任无关)以如下比例补偿甲方:修理费用在六万元以下按20%补偿;六万元以上的按30%补偿。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报废的,乙方按重置价向甲方赔偿。造成破坏的,乙方向甲方承担租赁汽车从损坏至修复上路期间的搁车损失。

  7、乙方自备驾驶员,须持法定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并有 年以上的实际驾驶经历。非本合同注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租赁汽车,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驾驶员需每日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补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严禁酒后驾驶租赁汽车,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使用租赁汽车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10、以乙方对租赁汽车上的特性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亦不得私自拆装、附加它物于租赁汽车,否则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拆装租赁汽车车体(件),一经发现,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如乙方私自拆装里程表,造成租赁车辆无法计费,甲方除正常计费外,每日加收500-1000公里超公里费用。

  12、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倒卖、被设置留置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否则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归还租赁汽车,地址为: 。超过规定的还车日期7天,乙方未还到上述指定地点,甲方将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该车或上报有关司法部门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乙方归还汽车时,必须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第一页还回日期上注明,需由甲方接车人签收后方可归还,否则视为乙方未归还车辆。

  14、乙方还车时车况必须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新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时,乙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15、乙方超月使用租赁汽车的,须于每月底最后一日将租赁汽车运行公里如实报给甲方,以确保租赁汽车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级别保养。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保养、检测要求及时将租赁汽车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或者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车辆脱保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每脱保一次,赔偿400元,每超500公里,增加100元。逐次、逐公里累计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6、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车辆须妥善保管,停放地点安全可靠。甲方在其认为适当的时间,有权对租赁汽车的使用与保养,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给予配合。因保管、停放不善造成的租赁汽车丢失及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赔偿。

  17、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注册名称、地址、通讯电话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七日内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或寄给乙方住所地的送达材料被退回,则视为已送达乙方。

  2、乙方使用租赁汽车的全部费用(含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乙方自理。还车时,存油低于提车时的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料费用。

  3、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有聘用驾驶员或者非甲方配备驾驶员的主观故意责任,发生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交通管理部门的罚款及其他惩罚性损失。

  5、租赁期间遇国家重大经济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作相应的调整。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还须填写甲方的相应附件表格及车辆交接清单。所填写的表格及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需延长租赁期的,应于租赁期满7天前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延期合同,未签订延期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收取超时费用。

  8、乙方聘用甲方驾驶员的,须支付甲方驾驶员工资福利费用 元/日,按天支付。甲方驾驶员每周工作为40小时,每天为8小时。每超一小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加班费用,按月累计交纳。其他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9、乙方必须保证租赁汽车每月 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车辆例行保养和性能情况检查。逾期不参加检查的视为乙方违约。

  10、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需要更改内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补充或者修改。

  八、违约责任

  1、如一方违约,须向守约方支付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承担前文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汽车,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乙方仍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住所地。甲方的车辆在 交付给乙方。

  十、本合同自签订盖章时发生法律效力,至车辆归还,费用结清之日终止。但乙方在使用租赁汽车过程中发生的未了的经济责任情况,乙方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免责,仍由乙方对相应后果承担责任。

  十一、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 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以上条款已由甲方充分说明,乙方已逐字看过并对以上条款全部接受。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租方:

  证件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非个人)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下:

  车辆类型:▁▁▁▁▁▁▁▁▁▁车架号:▁▁▁▁▁▁▁▁▁▁▁

  品牌型号:▁▁▁▁▁▁▁▁▁▁车牌号:▁▁▁▁▁▁▁▁▁▁▁

  登记日期:▁▁▁▁▁▁▁▁▁▁发动机号:▁▁▁▁▁▁▁▁▁▁

  其他条件:▁▁▁▁▁▁▁▁▁▁该车辆(□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租赁期自车辆进入乙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车辆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车辆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三条验收地点及方法

  (一)交车时间:▁▁▁年▁▁▁月▁▁▁日

  (二)交车地点:▁▁▁▁▁▁▁▁▁▁▁▁

  (三)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

  (二)承担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

  (三)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四)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二)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部分,如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处理中如需甲方出具相关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三)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租赁期间,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由乙方负责修理。

  (四)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符合使用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乙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租金总额的▁▁%做为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计收。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车辆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六)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总数额▁▁%的违约金。

  (七)其他:▁▁▁▁▁▁▁▁▁▁▁▁▁▁▁▁▁

  第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达▁▁▁▁日的。

  2、租赁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办理约定的税费等行车手续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辆: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5、其他:▁▁▁▁▁▁▁▁▁▁▁▁▁▁▁▁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约定: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三)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___________租给乙方,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色,车辆厂牌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日___时。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驶范围________________。还车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驶里程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________小时为一天,在________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________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________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

  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______%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______%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有效):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j9.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