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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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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租赁期内租金为: 元 /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损失。 第四条 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税金均由甲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甲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餐饮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

  4、乙方必须遵守、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物及使用权转让或转租他人。

  第九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

  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月

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_ 平米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租期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金:租金为分期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第二年按照第一年租金缴纳,从第三年开始随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

  三、甲方收取乙方人民 元整,作为有关费用,例如室内装修损坏的押金,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四、缴租方式:第一年半年一交,第二年以后一年一交,合同期满后前一个月,双方联第下年续租还是停租,如果续租到期前一星期支付下年度租金,并订立下年度合同。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甲方房租,不得将店面转让他人使用或分租,不得将店内设施时行改造,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房,乙方不得退房。

  六、合同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产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七、乙方在使用店面期间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望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经营场所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59号园区内空余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其办公、经营场所。

  2、乙方承租房屋的房号为 ,承租房屋共为 间(每 平方米为一间),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3、乙方已经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该租赁物目前现状满足其使用要求。该物业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即交付状态,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该附件将作为甲方按本合同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物业时的验收依据。如该物业与合同附件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地理位置如示意图(本处可以绘图贴加盖公章):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已交租金。乙方愿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

  1、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 元 ,每月每间为 元 ,两年总计 元(大写:元整),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费用,于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付清全部租金,先付后用。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狮子山支行 银行账户:

  2、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电费标准为每度 元,根据电表度数按月计收。水费:如果没有水表的商户不收取水费;有水表的,按照水表度数,按每吨元计收。乙方于次月五号前将水电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交的,甲方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断水、断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为乙方配置通信、网络线路,开通手续由乙方到甲方处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签订协议时甲方按照每月元标准一次性收取租期内所有通信、网络使用费,如客户需自行开通通信、网络线路的,其开通费用不进行收取。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的,甲方有权断网,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 元/月·平方,每年总计应缴 元,乙方每年在 月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物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5、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装卸费、称重费、停车费由乙方即时交付给甲方,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乙方违约,在产生上述费用后三日内未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有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外来叉车、吊车等进入园区工作。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叁仟元整。该保证金不计息,如乙方在承租期间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处理、整顿。

  3、按约定为乙方有偿提供其他配套设施。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的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

  同时承担经营风险和后果。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并就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并承担各项税费。

  4、乙方应合理、妥善的使用承租房屋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确实需要的实施上述行为,应事先向甲方提出详细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除应自负费用恢复原状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包括承租范围内的水网、电线等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乙方承租范围内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包括漏水、漏电等),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好所承租房屋内及承租房屋门前摆放财物的保管工作和防盗措施。否则,如有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和保证金。

  8、乙方承租房屋仅作为办公经营用房使用,不得在承租房屋和公共通道内做饭、烧菜、使用电炉,不准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承租房屋范围内禁止存放垃圾等废弃物,需保持好的卫生。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9、乙方在承租房屋门前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摆放物品,但不得影响其他商户摆放物品,引起纠纷的,自行负责。甲方根据园区整体规划对该条规定进行调整,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10、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在承租期间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款项,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1)不服从甲方管理,逾期15天没有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的,逾期未交滞纳金的;

  (2)违法经营及有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环保、劳动、卫生、治安、消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经营活动的许可证,导致无法继续营业和履行本合同;

  (3)擅自转租、分租给他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租赁房屋的;

  (4)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乙方持续15天没有开门营业的;

  (6)经甲方告知书通知有违反市场管理行为,屡教不改的。

  第、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租赁房屋的交还

  1、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甲方派员现场验收。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应按两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同时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强行将租赁房屋的物品搬离,且不负保管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不能以可出租状态将该物业归还甲方,乙方应承担甲方由于恢复该物业为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内扣除,同时甲方可选择没收乙方所承租之物业内的所有货物,包括货品、装潢物、隔断物、地面覆盖物、建立和改装的部分等进行自我救助。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也可供乙方办理有关企业登记使用。

  第十二条、有关消防安全问题见附件一,附件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场内经营者消防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物流园内的消防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在甲方园区内私接乱搭电线线路,不使用不合格、不达标以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定时检查乙方经营范围内的所有电线线路,发现线路、电器设备老化的应及时更换,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二、为了保护乙方自身安全,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须安装正规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同时根据经营场所大小乙方必须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

  三、甲方在物流园内配备的灭火装置以及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动、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叁仟元整。

  四、乙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警告三次的乙方仍然不改,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

  五、公共通道为集体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储存货物、杂物等,更不得将废旧纸箱等易燃物堆积在公共通道,否则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如因乙方堆积物发生火灾,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六、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不得焚烧垃圾,不得随意丢烟头,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而制止的,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整。

  七、乙方如果需要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乙方必须在货物进入甲方园区前将该物品的性质以及必要的储存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储存运输的,书面告知乙方储存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私自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到甲方园区的,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八、乙方长时间离开经营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九、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建房一楼两间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出租商铺面积平方米及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期从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即:______年),租金为每年____元(大写:_____元整)不变,其中______年__月__日乙方支付该年度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年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年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三、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期满若要续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根据地段其他商铺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后重新签订协议。

  四、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费按照部门收取的基本费用进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处理。如甲方在租期内违约,则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额租金及违约金(年度租金的50%),如乙方在租期内违约,则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额租金的50%。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体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__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

  甲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LW-ZLHT-035号"的《x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x市xx18号x购物中心夹层M-018号商铺,用于经营保健品、食品(品牌为"x")。

  截止20xx年4月5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43588.33元(其中:租金16000.80元、管理费9734.02元、推广费1600.08元,POS机租金3600元,电费225.50元,滞纳金12427.93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xx年8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x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20xx年3月14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20xx年 月 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x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6533.66元、管理费押金5333.60元(合计金额11867.26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同意退还水电装修押金20xx.10元给乙方。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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