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于20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1号)、《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1号)。20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德江县: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摸底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了进一步抓好摸准、摸实、摸完所有农业普查对象基础资料,县统计局组建了7个工作组,分赴全县21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普清查摸底督查指导工作,督查指导的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组建、业务培训、基础资料收集、小区图划分、宣传及清查摸底工作质量、进度等。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农普办督查情况
一是大部分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四落实”不到位,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制度上墙没有落实,农普办人员更换不定,多数只有1-2人开展工作,分管领导不知道工作进度和开展情况,没有主动抓,没有亲自抓。
二是乡镇对摸底工作培训不到位,报表填报草率,村级工作组(3-5人)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三是农业核心指标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差异较大(正常情况比例为2:1),数据质量不高,存在闭门造车现象突出。
四是大部份乡镇摸底表没有录完,部分乡镇对入户摸底登记工作都还没有完成。
五是部分乡镇摸底起来的规模户(规模养殖户和规模种植户)数量为0,需要重点核实。
二、市农普办暗访督查反馈意见,要求我县进一步落实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大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微信、互联网和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营造好三农普工作氛围。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人员配置以及对“两员”选聘和培训”。
三是切实集中人员力量抓好摸底表录入、审核、汇总、上报。
四是切实加强对核心指标把控,提高数据质量。具体做到“四个结合”,即要与统计年报、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和增比进位结合,提高数据质量。
五是切实加强对乡镇的督查、指导、通报、问责。
注意:时间要求:摸底汇总表上报县农普办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上午。摸底全部数据导入省农普办系统时间只有12月11日和13日两天时间导入。
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xx】22号)文件后,各区、开发区管委会、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级农业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在、市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发文成立了以副程少云为组长、市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完成,20xx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省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xx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讨论稿) 》,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二、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工作进展情况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要求,由统一发文,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xx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xx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三、下一步工作初步安排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
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底,金安区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xx】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xx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xx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
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2月29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于20xx年1月28日印发《江夏区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20xx〕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xx年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xx〕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xx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xx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xx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1号)、《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xx〕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1号)。20xx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xx〕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农业局2022年度工作汇报
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区委、区的关心支持,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为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20xx年底,金安区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金政秘【20xx】77号),要求各乡镇街、园区和区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为组长,区副区长汪家胜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普查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领导组办公室内设综合业务、数据处理和后期保障三个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日常工作,六安市金安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同步启用。
各乡镇、涉农街道也相应的成立了普查领导组和普查办公室,乡镇街普查领导组一般有乡镇长、事处主任担任组长,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首席统计员担任,配备3-5名工作人员。
2、落实普查经费、场地。区级普查工作经费初步安排约200万元,其中60万元工作经费,分三年拨付,20万元PDA增购经费,120万两员补贴,目前PDA增购经费和20xx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已经拨付到位,两员补贴已作为20xx年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批,各乡镇街农业普查经费按实报实销的方法给予解决,初步预算每个乡镇街需要安排农普工作经费10万元。同时为保障普查正常开展,区统计局在区四楼安排两间约4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普查办公用房,基本能满足需求,各乡镇街也依托乡镇统计站,均落实了普查用房。
3、拟定工作制度和计划,稳步推进普查。按照省市普查办的要去,区普查办拟定的区农普领导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普查办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责任到人,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按计划有序推进普查工作。
4、积极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利用农普简报、一封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积极做好农普宣传工作,截止目前为区普查办已印发《农普简报》5期,同时在农普试点期间,发放农普一封信1200份,农普宣传扇1000个,印制宣传横幅60条,出动农普宣传车2辆,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以及各乡镇街党员微信群、工作群宣传农业普查,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做好普查试点工作。6月下旬,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我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枣树村进行,全省各市及我市各县区、我区部分乡镇普查办主任、业务骨干共计170多人参加试点,试点期间,省普查办对普查方案、流程以及普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详细的讲解,6月25日-7月10日,我区组织18名普查员和4名普查指导员对两村范围内所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户、规模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村、镇表进行了调查,经过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录入上报等阶段工作,共调查普通农户1333户,规模户11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9家。7月26日省普查办对我区普查试点数据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对在我区举办的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次试点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