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依法成立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且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二)仲裁依法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
仲裁依法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