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不起诉一般是指,在审查起诉后,人民做出不把案件移送到人民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用判处刑罚或会被免除刑罚。如果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不起诉制度应把握四个要素:
1、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后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
2、不起诉的根据在于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提起诉讼;
3、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
4、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不得改变已发生效力的不起诉决定再行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